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蕉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理论学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并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小组学习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蕉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积极迎接我县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项督导迎检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相关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小组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局长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共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规划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采矿权审批登记实现在线审批。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采矿权审批业务通过启用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从而实现了采矿权审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4年,通过广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完成了 1 宗采矿权登记,包括延续登记 0宗,变更登记0 宗,新立登记 0宗,注销登记 1宗(其中:申请注销 1宗,非申请注销0 宗)。三是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订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完成6项抽查事项的抽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公示”平台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登记财产制度规范化,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不动产带押过户”系列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落实执行“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新服务举措。建立了登记错误赔偿机制。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个人自建住宅、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和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验线(个人自建住宅、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全流程网办。2024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55宗。“拿地即开工”,通过实行“以函代证”、推行信用承诺、精简审批事项等来优化流程。
(三)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同步上线省“一网通办”系统,在技术上已经基本实现了全省19个地市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28个事项“一个入口、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因此,对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事项,采用省“一网通办”系统作为统一入口办理业务。2024年,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已办结9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办结1宗;二是依据省厅搭建的“互联网+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等服务载体,优化了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及登记类型全覆盖,实现了“总对总”模式的 “不动产+金融”和“不动产+法院”和粤省事不动产登记“一码通”(“一证一码”),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公共支撑和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化了“一窗办理”广度,实现“一件事”办理,深化了“一网通办”力度,实现“全流程”网办,进一步深化升级“总对总”服务接口,强化联网通办,推动跨部门业务集成。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2024年,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16161宗,其中首次登记6298宗;转移登记2903宗;变更登记656宗;注销登记2319宗;更正登记110宗;预告登记732宗;查封登记473宗;抵押登记2488宗,其他182宗。不动产权证书制证成功4619本,不动产证明制证成功3415份。
(四)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与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无需补报的规范性文件清单,无需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表。
(五)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我局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粤政数函〔2021〕50号)有关要求,对权责清单事项的业务表单、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形式、受理条件、审查标准、在线申办服务网址、到办事现场次数、必须到现场办理原因、进度查询服务、业务系统名称等关键要素进行统筹更新。
(六)强化决策规范化工作。一是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切入口,以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为重点,以法治督察为抓手,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二是我局制定了《中共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查。根据《蕉岭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蕉岭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我局对50项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我局的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等规定应当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规范事前公示。2024年,我局的行政许可(56宗)、行政检查(77宗)信息已进行事后公示;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蕉岭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主动公开涉及工程项目审批、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和划拨,采矿权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同时按规定公开机构信息、部门文件、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正确履行政务公开职责。2024年,我局收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收到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宗(答复10宗,撤回申请0宗)。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信访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0件,截至目前已办理信访案件36件,正在办理中信访案件4件,办理率达90%。二是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行政诉讼案件上年结转0宗,本年新增5宗,5宗行政诉讼案件中,1宗涉及不动产登记(驳回诉讼请求),2宗涉及闲置土地(判决撤销决定书,已提起上诉未开庭),1宗涉及行政复议(驳回诉讼请求)1宗涉及行政处罚(已开庭尚未裁决)。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对上级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做好案件的审查、答复、答辩、应诉工作。按照《梅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4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宗,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2021-2025普法规划,调整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职责和任务,有步骤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二是深入学习宪法。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课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组织局系统干部网上学法,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知识学习不够深入。法律意识不强,对通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忙于日常事务,对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等学习不够深入。
(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培训不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需继续优化,办事材料精简度不够。部门对电子证照的调用不够,应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不多,全流程网上办理还需继续推进。
(四)普法教育宣传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缺少创新争优精神。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极简审批,加大对电子证照的调用,探索更多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精简材料,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二是加大对网上办事、并联审批的宣传引导,加强对窗口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能。
(三)狠抓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集中学法、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组织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评的范围。落实法治宣传长效有序制度,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
蕉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