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郑康文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碧水东街8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65838
网址:http://www.jiaoling.gov.cn/
(一 )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县重点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负责蕉岭旅游整体形象打造及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五)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负责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等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的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和体育的宣传推广。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申遗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健身气功活动;组织、协调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本县体育彩票销售的管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活动。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做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委托工作,加强对涉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安全事项的监管。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制。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以及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