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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蕉岭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70072352910/2022-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1-20
名称: 蕉岭县统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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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1-20  浏览次数:-

      负责人:郭玲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41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县各地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各镇(区)统计站工作人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统计业务经费和专项调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