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免费创业”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25〕1号)、《梅州市为来梅创业人员提供“免费住宿”管理暂行办法》(梅市人社规〔2025〕2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为来梅求职创业人员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经初步审核,现对大粤客供应链(梅州)有限公司、中匼(梅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蕉岭县陶绘轩艺术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提交的“免费创业”空间申请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径向我局投诉反映。投诉反映人应提供被投诉反映人存在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示负责,否则不予受理,我局负责为投诉反映人严格保密。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城南安民街3号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3-7188232。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