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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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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14
名称: 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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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

  负责人:江斌

  办公地址: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安民街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4100

  网址:http://www.jiaoling.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的管理,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及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企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工资分配实施宏观调控。

  (七)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