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移民、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方面工作。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绿美蕉岭生态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乡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辖区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