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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蕉岭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7007235320B/2024-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3-11
名称: 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和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及选址唯一性论证信息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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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和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及选址唯一性论证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省道S334”)是广东省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粤发改重点〔2023〕72号),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以下简称“乌富公路”)是梅州市201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梅市交指办〔2019〕2号)。根据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工程建设需穿越梅州蕉岭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函〔2023〕60号)的规定,现将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和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生态影响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两个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

  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蕉岭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蕉岭县蕉城镇东山商业城东兴四街1号

  联系人:赖仁言

  联系电话:0753-7878553

  三、项目概况

  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蕉岭县南碟镇步上村S223与既有省道S334平面交叉处,项目基本沿既有省道S334布线,自东北向西南,经富足村、南碟村、甲华村、石中村、峰口村等,直至蕉城镇,终点与国道G205(桂岭大道)平面交叉。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 km/h,路基宽度采用10 m宽,城镇受限路段设计时速采用40 km/h,路基横断面宽度缩小为8.5 m。路线全长24.80 km,共布设大桥1719 m/9座,中桥66 m/1座,小桥267 m/14座,隧道85 m/1座,桥隧比9.23%,涵洞98道,每公里3.98道。本项目主要控制点为:既有路、起点与S223交叉、南碟镇规划、蓝坊镇规划、溪峰二级水电站、G25(天汕高速)、终点与G205交叉。

  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起点位于文福镇乌土村,与国道G205相接,终点接南磜镇富足村,与省道S334线相接,是蕉岭县通往东部地区的主要干道,本项目全线按双向两车道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 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 m,设计速度30 km/h,路线全长25.636 km,共布设中桥66.28 m/2座,小桥55.8 m/3座,涵洞61道,平均每公里2.380道。本项目主要控制点为:国道G205、省道S334、现状旧路、沿线村庄建筑、山体等。

  四、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恢复治理方案

  本工程生态影响评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和方法,在对工程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后,列出了可能生态影响源、影响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保护恢复治理的方案措施和相关建议。

  工程主要风险源可归纳为土地利用方式改变、自然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等。为了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生态影响,使工程在改善现状道路交通环境时又不影响该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过程,维持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重视生态安全建设,做好生态风险管理工作。针对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和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以下保护恢复治理方案:

  (一)建设方案优化措施

  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进度和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道路全线施工期间,工程设计在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预制梁场、取弃土场等大型设施,以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建议给路灯照明设施增加遮护罩,减少灯光向道路外侧方向的光强,以减少灯光污染;工程设计采取路基收坡及设置挡墙等措施减少用地、两侧绿化遮挡,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道路施工方案,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减少施工产生的噪音、粉尘、振动,清理开挖的土石及生活生产垃圾。运营期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及危险警惕指示措施,同时制定合理、科学的应急抢救措施,发生突发事故得第一时间可以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抢救保护,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自然保护区的污染。

  (二)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按照相关法规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施工。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有: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挡护和覆盖的措施,如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用地红线外的保护区山体坡面,且不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的基础下植树造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恢复生态。在山体坡面建设生态保护工程如支挡固坡、拦挡工程等崩塌和滑坡防治工程,减小施工扰动对山体的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噪声源与保护区隔离起来,减轻噪声对保护区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选择优良设备,尽可能减少机械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音,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采用噪声水平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将噪音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如有必要加设可移动声屏障,使用隔声材料或结构来阻挡噪声传播。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采取禁(限)鸣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扬尘低的施工方案,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在场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专用劳保用品;对所使用的道路经常进行洒水以使灰尘公害减少至最小程度;储存松散和易飞扬的材料,应放置在村庄下风处,水泥等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予以遮盖,材料运输时用帆布、盖套及类似物品遮盖,减少扬尘。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施工期防水、排水工作,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将集中进行处理;设置沉淀池,经处理后排入指定地点;施工区域和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之后,需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水库、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碴进入水库、河道、溪流及池塘;确保施工活动远离生活用水水源,以免生活水源被污染;燃油、颜料等化工材料应保存在安全容器中,指定放置地点,以免外泄;防止工地死水聚积,污染环境;在施工期间保持土壤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有足够泄水断面的临时排水道,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施工开挖时,应及时施工,及时平整,并尽量避免雨天施工,防止雨水对开挖面的冲刷;土建施工结束立即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3.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注意对保护区内林地的保护,尽量减少占用,并按相关法规要求,办好林地占用手续。公园内施工范围应不超过红线,以减少林地损失。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施工期注意森林火灾预防,施工生产区布设应尽量远离林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在林区附近生火、抽烟等。注意防止生物入侵种的传播,以免对沿线生态多样性带来长远影响。

  基于本工程施工期对植物的主要影响方式为粉尘,因此建议在施工期中采用粉尘产生量较低的施工工艺,在施工用地周围采取持续洒水降尘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动线,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以免对间接影响区植物生长造成额外的人为扰动。同时施工期应尽量清除直接占地区域中的鬼针草、苏门白酒草等入侵植物,以防其在施工期结束后快速抢占生态位,影响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对非路面区域实施复植复绿措施,复绿植物物种选择应兼顾乡土植物及耐粉尘,能良好吸收和固定空气污染物等属性。避免使用果实较大的浆果类树种,造成路面污渍难以清除。

  4.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对动物带来负面影响的因素有噪音、震动、光线等,因林木砍伐导致的生态廊道受损、生境破碎化、食物来源影响、栖息地破坏等。因此建议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针对公园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产生的光线、噪音、震动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区域的占地安排也应注意,尽量避免临时占用公园林地控制路基边坡的范围,尽量留给动物足够的迁移时间和空间临时道路开辟方面要注意对动物交通通道的影响。涉及植被清除区域,需尽快进行植被复绿,尽量降低植被破坏期间对生物廊道破坏的影响。

  施工期,还要注意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保护意识,禁止捕捉或伤害野生动物,对因施工无意伤害到的野生动物,及时就近报送野生动物救护站或救护中心进行救治后放归野外。

  5.施工期人员管护措施

  施工单位要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对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施工单位要召开专门的、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会议,邀请保护区管理局的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全员都清楚对动植物资源保护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高施工人员的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防止保护区生态系统生产能力降低,防止区域内人类活动干扰增大,防止陆生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资源遭到破坏,确保区域生态质量符合所在功能区要求,应当制定相应的生态守则,规范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法规、条例,爱护鸟类和其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准则和要求以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保护的简单知识等,以增大对施工人员的约束力。

  (三)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为避免环境因子改变而引起生态环境的改变,需要对环境因子(声音、空气、水等)进行实时、连续的监测,并记录核查数据,保证各环境因子符合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对保护区进行施工生态跟踪监测。

  2.动植物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营期的时候要注重防止动物路杀情况发生,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减轻工程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保护区段禁止鸣笛;进入野生动物的活跃时段以后,限制保护区段车速,按照60千米/时及以下的速度行驶,并设置电子抓拍系统;设立警示牌,警告来往车辆此处常有野生动物出没,注意路况等。

  加强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巡护、监测与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生态影响在可控范围之内。监测评价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动态变化,尤其是珍稀濒危和保护物种种群数量的动态变化,摸清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生活习性、栖息地状况和适应能力等,为降低和避免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同时,开展外来入侵动植物的种群动态监测,摸清其传播和扩散机制,为防治外来入侵植物提供科学依据。

  鸟类是保护区的主要野生动物类群,同时鸟类对生态环境的变化响应也比较明显,建议对评价区域鸟类进行专项监测。考虑到3-5月份为鸟类繁殖抚育季节,对环境较为敏感,因此,应在该时段加强鸟类种群监测;同时10月至次年4月由于候鸟的迁徙,使区域内鸟类动态变化较大,因此该时段加强鸟类物种的动态变化。

  3.运营期人员保护措施

  (1)制定运输风险事故对保护区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风险事故状态下对保护区造成环境及安全影响。道路运营期间,应采取措施避免在保护区范围内临时停车,以降低可能对保护区造成的环境及安全隐患。

  (2)加强环境敏感区内路段的日常巡护工作,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环保措施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行状况,将项目对保护区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道路及其附近坡面复绿:建议选择强抗旱植物;乔木灌木速度慢成本高,推荐草本藤本复绿;夏半年雨量充沛,水土流失较重,夏半年重视坡面保护,冬半年抓紧绿植。

  (四)生态监测与监理措施

  1.生态监测

  在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初期的3-5年内开展生态监测,以便准确掌握评价项目对保护区生态影响状况。主要监测内容有:

  (1)环境质量要素:包括重点评价区的饮用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空气及公共场所空气、噪音、土壤环境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质量监测每年4次。

  (2)植被与植物监测:包括植被类型的分布状况和面积;群落结构与植物组成成分;主要植物(国家和广东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珍稀濒危植物等)的种群状况;观赏植物的物候观察;植物的资源利用状况和人为干扰状况等。植被覆盖率可根据卫片评判分析。

  (3)野生动物监测:野生动物的种类与种群数量,野生动物的受干扰情况;重点对国家和广东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特有动物的种类、种群、栖息地和受干扰情况。

  2.施工管理措施

  (1)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使用,在建设项目的管理方面,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将项目实施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纳入现场全程管理之中,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监理、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检查验收等环节中,都应将环境保护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上级领导部门不定期对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实施中的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行为予以纠正,对破坏区域环境的责任人进行查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选址唯一性论证情况

  根据项目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和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工程不可避免需穿越梅州蕉岭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单位结合地形条件、路网规划、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环境等控制因素,对涉梅州蕉岭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路线方案进行了多方案比选,推荐线位沿旧路布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工程规模最小,路线里村最短,对沿线村镇辐射作用最大,线位布设条件相对最优,对自然保护区的不利影响相对有限,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的要求,推荐的线位合理且唯一。

  《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穿越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线位唯一性论证报告》和《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穿越镇山国家森林公园、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南磜竹海县级森林公园线位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和2023年12月2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3月15日对省道S334线蕉岭县步上至蕉城段改建工程穿越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出具了唯一性审查意见(粤交规划字〔2023〕258号),梅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2月2日对蕉岭县乌土至富足公路改建项目穿越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工程出具了唯一性审查意见(梅市交字〔2024〕58号)。

  六、公示征询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工程还存在哪些生态影响因素,是否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较大影响,以及防范风险的合理可行措施、建议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估论证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0日(自公示之日起七天)。


  附件:工程与梅州蕉岭皇佑笔市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