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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7007235259L/2022-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2022-05-31
名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蕉岭分局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法律讲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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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蕉岭分局举办“民法典”主题宣传法律讲座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 2022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司办[2022]123号、梅市司办[2022]21号、蕉普字[2022]5 号)要求,从 2022 年 5 月 1 日—31 日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县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5月27日上午,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在蕉岭县新铺镇矮车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组织举办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法律讲座,该讲座由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曾超武宣讲。新铺镇矮车村干部及28位村民参加了此次讲座活动。

       讲座会上,曾超武股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挑选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三大方面跟村民息息相关的内容,重点讲解“国家所有权和集体”第二百六十一条至第二百六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条至第三百四十二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内容,并与各位村民交流了生活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现场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30个绿色条款”宣传折页33份。

       矮车村大部分村民聆听了专题讲座后,纷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落实到民事法治领域,充分赋予民事权利,保障权利不受限缩、不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