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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27752892531X/2022-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3-31
名称: 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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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负责人:谢志玉

  办公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编:514100

  网址:http://www.jiaoling.gov.cn/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负责县城市规划区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燃气、市场物业。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垃圾终端处理、城市道路、广场、市政桥梁、路灯的管理及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公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公园、广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事业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政供排水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县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工作。承担全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协助县属园区的相关执法工作。

  4、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