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蕉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2-28 09:43:3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原文链接: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蕉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号),对蕉岭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县国土空间资源,为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提供指引,为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广东省、梅州市及蕉岭县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

  二、目标任务

  提升蕉岭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助推蕉岭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综合示范窗口”。

  三、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规划》自2020年1月启动编制,经多次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意见,经过县专委会、县规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等会议审查,最终通过省级审查。2023年11月,《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复。

  四、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针对蕉岭县情提出针对性的规划思路和目标定位,对全县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进行了布局优化,合理配置各类设施与资源要素。本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包含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范围包括蕉岭县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国土空间,总面积961.66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蕉城镇、长潭镇行政辖区的核心范围,总面积24.66平方公里。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共两章。分析县域和中心城区的基础条件,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存在的特征与问题,分析发展机遇与挑战。

  第二部分为目标与战略,共一章。明确规划主要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指标。确定蕉岭城市性质为粤北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华南大健康长寿产业高地、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县。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和指标。统筹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制定“筑屏通廊、协调融入、强核增效、提质增效、提质惠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第三部分为县域规划,共八章。一是落实底线管控,细化主体功能区,构建“一主两副三轴,一屏一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指引。二是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分区分类引导乡村振兴,优化绿色高效的山区农业空间。三是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巩固山体屏障的区域性生态功能,优化河流的生态廊道功能。四是构建“一主两副三轴”城镇发展格局和“两区多片”产业发展格局。五是完善综合交通、能源、水利、市政设施等支撑体系。六是构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体系,塑造城乡特色风貌,打造生态与文化融合的魅力空间。七是保障水资源、森林、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八是统筹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存量更新。

  第四部分为中心城区规划,共一章。一是保障各类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布局,完善蓝绿空间,补齐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二是完善综合交通、市政公用、综合防灾等设施,引导地下空间利用,加强重要空间管控。三是划定各类控制线,明确管控底线要求。

  第五部分为实施保障,共一章。强化对下位规划的传导要求,明确近期行动指引,提出配套政策机制和实施监督措施,保障规划实施。

  五、利企惠民措施

  国土空间规划的利企惠民措施主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和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展开:一是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二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创新规划与管理的工具;三是优化空间格局和守护安全底线,保障长远安全与发展基础。

  六、新旧政策差异

  该成果自2023年11月29日起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