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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印发<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蕉岭县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的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0-27 17:37:2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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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蕉岭县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的措施》的通知


  日前,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印发了《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决定从2025年10月21日起,对义务兵直系亲属和退役军人实施优待措施。为便于基层群众了解《措施》的相关内容,现对《措施》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措施》出台的背景依据

  目前我县军人军属优待政策主要针对重点优抚对象,针对义务兵直系亲属和普通退役军人的普惠性政策少之又少。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原《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蕉府办函〔2014〕45号)基础上,增加关于义务兵直系亲属和普通退役军人的相关优待措施。

  二、关于制定《措施》出台的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关爱现役军人家庭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军人军属的获得感、荣誉感。

  我局牵头起草了《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做好蕉岭县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的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关于制定《措施》出台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1.我县入伍义务兵的直系亲属(含义务兵的父母、配偶、子女)。2.我县户籍退役军人。

  (二)具体优待措施和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减免优待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直系亲属享受2年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全额资助缴纳。由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标识并统一提供资助名单给医保部门,蕉岭县医疗保障局、蕉岭县财政局配合落实。

  2.医疗收费减免优待

  义务兵直系亲属在蕉岭县人民医院、蕉岭县中医医院就诊,不限次数免门诊诊查费。退役军人每年享1次体检费8折(限体检科开单)。其中,县人民医院:1.义务兵直系亲属凭优待证、身份证及医院门诊就诊发票到蕉岭县人民医院办公楼3楼财务科办理减免。2.其他退役军人凭优待证、身份证到门诊2楼体检科开单享受8折优惠。县中医院:1.义务兵直系亲属凭优待证、身份证及医院门诊就诊发票到蕉岭县中医医院门诊楼4楼财务科办理减免。2.其他退役军人凭优待证、身份证到门诊1楼健康管理中心开单享受8折优惠。由蕉岭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落实。

  3.县内乘坐公交车收费减免优待

  义务兵直系亲属持优待证、身份证到蕉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售票处办理公交车卡,享受乘车全免优惠(工本费10元/卡)。退役军人持优待证、身份证办理公交车卡享5折优惠(工本费10元/卡)。由蕉岭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4.污水处理费减免优待

  义务兵直系亲属享受2年免收污水处理费,凭优待证、身份证到蕉岭县供水服务中心办理。由蕉岭县水务局牵头落实。

  四、关于制定《措施》出台的利企惠民措施

  本文件适用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属于军人军属专有优待政策,不涉及利企惠民方面的事项。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文件属于新出台政策,与旧政策无冲突。

  六、关于解读工作

  本文件由蕉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