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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蕉岭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28)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30 17:11: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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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28)的通知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22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该《行动方案》指出:组织各地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到2023年,畜牧大县率先完成规划编制,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畜禽养殖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修订畜禽养殖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202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对规划编制做出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进一步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水体和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蕉岭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28年)》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依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粤环函〔2022〕400号)、《广东省农村地区面源污染防治指导意见》(粤农农函〔2024〕1038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起草。

  三、规划目标

  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为基础、依据和引导,优化调整畜牧业区域布局,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地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以畜禽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利用为原则,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从而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规划》的编制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第二部分:区域概况。对蕉岭县自然气候状况(主要包括地理位置、气象气候、河流水系等)、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行政区划、人口发展现状、经济发展概况、农业发展现状等)、生态环境概况(主要包括水环境现状、大气环境现状、土壤环境保护现状、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现状等)进行概述。

  第三部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对蕉岭县畜禽养殖现状及分析(主要包括畜禽养殖业总产值、畜禽养殖生产情况、畜禽养殖分布特征、畜牧业“十四五”规划情况、畜禽养殖禁养区情况、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等)、种植业现状及种养结合情况(主要包括种植业生产情况、种养结合情况等)进行阐述分析,对现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梳理。

  第四部分: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根据畜禽养殖生产情况和种植业情况测算出畜禽粪污和畜禽养殖水环境承载力,根据测算结果分析蕉岭县畜禽粪污环境承载能力。

  第五部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目标。提出了到2025年和2028年的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具体指标体系。

  第六部分:主要任务。明确蕉岭县规划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通过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提高养殖污染治理能力、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等方面落实任务。

  第七、八、九部分:重点工程和投资估算。蕉岭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重点项目具体包括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程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内容,从经济、环境、社会3个方面分析《规划》实施能取得的效益。

  第十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多个层面提出要求,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