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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展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8-08 11:04: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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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展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汇聚百万英才来梅创新创业的工作部署,我县积极响应,成立了县级工作专班(依据《蕉办字[2025]7号》文件)。在此背景下,为将“免费梅州”行动具体化、场景化,着力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展销”这一关键支持,特制定《蕉岭县“免费展销”实施细则(试行)》。本细则的制定主要依据《梅市明电[2025]38号》、《蕉办字[2025]7号》及《蕉府办函[2025]32号》等上级文件和县级工作方案,旨在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一)《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

  (二)《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

  (三)《蕉岭县“免费展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蕉府办函〔2025〕32号)

  三、目标任务

  本细则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提供“免费展销”服务,切实降低创业初期成本与市场开拓门槛,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其直接任务是吸引并支持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人才在蕉岭落户、成长,进而促进我县产业集聚和经济发展,将“免费梅州”的人才战略在蕉岭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落地成果。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共七章,结构严谨,权责清晰:总则部分明确政策目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免费条件与内容章节具体规定了申请对象需满足的资质条件,以及“免费”所涵盖的展位、基础配套、宣传等核心服务项目。申请流程与管理机制章节详细说明了从申请、审核到参展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平、高效。服务保障与日常监管章节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既强调对参展主体的服务支持,也强化了对展销活动的全过程监管,保障活动质量与秩序。附则部分明确了政策的试行期限和解释权归属。

  四、利企惠民措施

  本政策直接面向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推出的利企惠民措施实实在在:1.成本减免。直接免除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企业的展位费、基础布展费等,直接减轻其经济负担。

  2.流程简化:提供清晰的申请路径和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服务赋能:不仅提供展销场地,更配套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对接、宣传推广等增值服务,助力项目快速获得市场关注。

  4.机会创造:为中小微企业和初创团队提供了一个与传统企业同台展示的宝贵机会,极大地增加了其市场曝光度和合作可能性。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制定的《实施细则》属首次推出的试行政策,是我县针对创业者展销环节进行专项扶持的“从无到有”的创新举措。与以往可能存在的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相比,本政策具有显著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它聚焦于“展销”这一特定场景,解决了创业者“产品出来了,市场在哪里”的痛点。作为试行版,政策设计保留了根据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的空间,体现了务实、灵活的政策制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