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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8-08 10:57:3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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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汇聚百万英才来梅创新创业工作部署,提升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使用率,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项目来蕉落地投资创业,按照《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蕉岭县“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关于盘活闲置置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梅市明电〔2023〕66号)。

  (二)《中共梅州市委生产室、梅州市人民政府生产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

  (三)《梅州市实施 “免费生产”工作方案(试行)》(梅市府办函〔2025〕38 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免费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工信〔2025〕35 号)

  (四)《中共蕉岭县委生产室、蕉岭县人民政府生产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生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蕉府办函〔2025〕31号。

  三、目标任务

  本细则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提供“免费生产”,进一步提升蕉岭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使用率,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盘活国有闲置资产,吸引更多企业项目来蕉落地投资创业。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流程,明确政策申请方式及流程;第三章服务管理,明确申请后服务及要

  素保障;第四章附则,明确政策的时限期效。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入驻园区标准厂房、整合闲置国有资产等资源,为企业提供不低于1年的免费生产厂房,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二)全周期服务支持。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一站式服务,为符合条件新入驻空置标准厂房或国有闲置资产的企业提供租金优惠、全程代办、要素保障等支持。

  (三)配套服务与资源支持。积极为“免费生产”企业提供良好生活、生产条件,扎实做好投资企业日常使用监管工作,切实把“免费生产”转化为本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制定的《实施细则》属首次推出的试行政策,是我县针对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项目,且在蕉岭县辖区内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工业厂房或国有闲置资产内实际生产,符合蕉岭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等要求且投资企业(项目)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名单的企业提供厂房资源支持。与以往可能存在的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相比,本政策具有显著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作为试行版,政策设计保留了根据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的空间,体现了务实、灵活的政策制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