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办公”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汇聚百万英才来梅创新创业工作部署,提升蕉岭县工业厂房使用率,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项目来蕉落地投资创业,按照《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蕉岭县“免费办公”实施细则(试行)》。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关于盘活闲置置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梅市明电〔2023〕66号)。
(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
(三)《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免费条件,明确政策执行的时间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第三章申请流程,明确申请“免费办公”的路径和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第四章管理机制,明确企业入住的后续管理机制;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政策的期效。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