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免费办公”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汇聚百万英才来梅创新创业工作部署,提升蕉岭县工业厂房使用率,降低入驻企业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项目来蕉落地投资创业,按照《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蕉岭县“免费办公”实施细则(试行)》。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关于盘活闲置置产实施“免费梅州”促招商引资及创业行动的指导意见》(梅市明电〔2023〕66号)。
(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38号)。
(三)《中共蕉岭县委办公室、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蕉岭县实施“免费梅州”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蕉办字〔2025〕7号)。
三、目标任务
本细则的核心目标是通过提供“免费办公”,提高全县国有闲置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充分释放发展空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让利于企业、让利于民,更好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免费条件,明确政策执行的时间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第三章申请流程,明确申请“免费办公”的路径和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第四章管理机制,明确企业入住的后续管理机制;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六章附则,明确政策的期效。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整合闲置办公用房、国有房产等资源,为企业提供最长4年的免费办公场地,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二)全周期服务支持。成立招商引资、项目筹建等专班,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一站式服务,让企业实现“拎包办公、拎机生产”。
(三)配套服务与资源支持。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如桌椅、水电、网络等),还提供公共会议室、会客室、培训厅、沙龙区、休息区、茶水间等,满足企业日常办公需求。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制定的《实施细则》属首次推出的试行政策,是我县针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零售贸易、文化创意、专业服务行业及市、县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专项扶持的“从无到有”的创新举措。与以往可能存在的普惠性产业扶持政策相比,本政策具有显著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作为试行版,政策设计保留了根据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的空间,体现了务实、灵活的政策制定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