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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27 15:22: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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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jiaoling.gov.cn/zfxxgkml/jlxrmzf/gfxwj/qtwj/content/post_2563477.html

  现就《蕉岭县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是国家检验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以考核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09年原环保、财政两部门联合启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研究工作。2012年起正式开展考核评价,每年对上一年度转移支付县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2022年1月,《“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细则》印发,新增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考核要求。为积极响应“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要求,争取中央更大力度财政转移支付,持续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我局研究制定了《蕉岭县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

  二、 《规划》的主要考虑

  根据《“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2022年1月),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评分为5分,编制《规划》并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有利于争取中央更大力度财政转移支付,也有利于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转换,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

  三、 《规划》的主要目标

  《规划》通过生态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分析,提出生态保护修复分区、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建设任务以及重点工程,为我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指引。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七章内容:

  (一)第一章。本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编制依据、规划范围与时限、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二)第二章。本内容主要分析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城乡发展规划。

  (三)第三章。本内容为生态环境现状与问题诊断,包括生态环境相关区划,地质环境、水土流失、水生态环境、森林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农田生态环境等现状与主要问题分析。

  (四)第四章至六章。本内容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地质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等重点建设任务与重点工程。

  (五)第七章。本内容为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