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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1-11 09:59:3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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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jiaoling.gov.cn/zwgk/fggw/xfbgswj/content/post_2547035.htm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等文件要求, 蕉岭县已获准列入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属于国家级试点,试点时间到2024年12月,工作层级高、时间紧、任务重,我局起草了《蕉岭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书面和召开会议征求各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最终形成《蕉岭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工作推进方案》),现在起草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本工作推进方案主要是明确组织领导、试点目标、试点内容、试点步骤、保障措施等,以审慎稳妥推进入市试点工作。

  二、文件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推进方案分为六大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蕉岭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战略部署,严守底线红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二)试点时间和试点目标。一是试点时间。从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二是试点目标。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总体目标,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制度措施,明确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和程序、监管环节,保障入市土地权能,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三)具体试点内容。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二是明确土地用途和用地方式;三是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四是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五是研究入市与成片开发土地征收之间的协同机制;六是探索入市土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七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八是尊重农民入市主体地位。

  (四)试点步骤。一是2023年8月前,完成课题研究、入市配套政策制订,村庄规划编制、地籍详查、权属梳理、产权登记、探索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二是2023年10月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三是2023年12月前实施入市案例,优先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四是2023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总结报告,2024年10月底前提交全面总结报告。

  (五)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业务股室骨干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将试点任务落实到事、责任到人,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入市试点工作落地实施。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工作开展,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做好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遇重大矛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研究应对措施,会商解决问题;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