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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贷款贴息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3-21 15:15:4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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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贷款贴息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粤府〔2020〕43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0〕24号)精神,为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我县农房外立面升级改造和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加快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结合蕉岭实际,制定了《蕉岭县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贷款贴息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贷款贴息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贷款贴息工作方案》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贷款贴息对象、条件和用途。贴息对象为符合整村推进农房管控风貌提升要求的农户。贷款条件为农户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贷款用途用于农房管控风貌提升新建住房及改造住房,每户限1名成员申请。

第二部分为经办金融机构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贴息。确定1家以上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经办金融机构。贷款额度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期限为1至10年。贷款利率采用放贷时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少10个基点执行,按周年浮动。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60%的贴息。

第三部分为贷款流程。农户向所在镇政府提出贷款申请,镇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再推荐到经办金融机构,按照贷款管理相关要求审批、发放、回收。

第四部分为贴息期限及方式。贴息期限为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贷款的,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贴息3周年。贴息申请可由承贷金融机构或借款人发起。

第五部分为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与县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监管,优化审核程序。各镇负责对农户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协助做好贷款回收工作。金融机构负责制定项目贷款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做好贷款审批发放和贷后跟踪检查。

第六部分为附件。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贷款贴息的申请审批工作。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为确保《贷款贴息工作方案》出台后社会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可实施,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