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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蕉岭县县级公共建筑与设施开放目录(2020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1-23 08:35:2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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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蕉岭县县级公共建筑与设施开放目录(2020年)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为全面提升我县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我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拟将蕉岭县县级公共建筑与设施开放目录(2020年)向社会公开。

  二、政策依据

  1、《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梅工信信软函〔2019〕44号);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粤工信信软函〔2019〕1646号)

  三、免费开放公共建筑的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资委下属控股企业等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和所属建筑物。

  2、公园、广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

  3、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沟),以及机场、港口、车站、码头。渡口、通航建筑物、路灯、道路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龙门架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