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1 10:43:40来源:本网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
2024年4月30日蕉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项目成果的政策背景、目的意义、主要依据、制订过程、主要内容、成果特点与应用等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健全蕉岭县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3〕87号)等有关规定,蕉岭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二、目的意义
开展蕉岭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是为了摸清当地园、林、草地资源管理现状,并根据各类园、林、草地资源的特点,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实际需要,与《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相衔接,显化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三、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6.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
7.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3〕87号)
(二)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2.《园地估价规程》
3.《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1-2021)
4.《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2-2021)
5.《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21139-2007)
6. 《广东省集体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南》
(T/GREVAA 0003-2021)
7.《全国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问答(第一期~第八期)》
8.《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含广东省园
林草地定级技术与工作问题解答(第一、二期)
四、制订过程
此项工作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经过前期准备、人员培训、内业整理、外业走访调查、资料收集、等级评定、基准地价评估、图件编制、成果编写、内部审查、意见征询、公开听证、专家评审验收等程序,对项目成果进行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蕉岭县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
五、主要内容
《基准地价》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内容。本内容主要包含基准地价的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成果以及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蕉岭县园林草基准地价结果表
(二)成果图册。本内容为蕉岭县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草地各级别基准地价图,图上内容包含各用途评估范围、级别范围以及级别价格等信息。
六、成果特点与应用
本次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是蕉岭县首次制订工作成果,技术路线既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也与蕉岭县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整个技术路线和测算方法具有科学性、真实性与合理性;通过外业调查收集到的社会经济因素、区位因素、市场交易资料均为近期资料,工作底图采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数据,所评估确定的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充分反映了蕉岭县目前的园、林、草地质量状况与平均价格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势性;为方便应用基准地价成果,建立了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为今后评估具体园、林、草地宗地地价奠定了基础。
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借助园、林、草地价格机制,按价分地,有利于规模经营;按价交易,有利于园、林、草地出让等机制的科学确立;按价管理,将园、林、草地价格纳入农产品生产成本,有利于农用地资源的精准管理和持续利用;按价分配,则有利于明确收益关系,规范土地相关税费等。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提供县域内各级别农用地的空间分布、面积,以及各定级单元的经济属性,可作为土地交易市场的基础资料,对合理利用园林草地、实现园林草地资源资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适用期限和解释权
蕉岭县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自2024年4月30日起执行,由蕉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