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 热点问题回应 > 教育
关于“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的倡议书
时间:2022-12-01 16:54:19 来源:蕉岭教育 浏览次数:-
字号:

  全县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

  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是对第九版防控方案的完善,有利于进一步筑牢科学精准、切实有效的疫情防控屏障。正确佩戴口罩是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蔓延、保护身体健康最简单、最方便、最经济的有效措施。对此,我们郑重倡议:全面落实“六戴”要求,全民规范佩戴口罩。

  一、科学规范“正确戴”

  佩戴前后要洗手。佩戴和摘下口罩前要洗手,不用脏手触摸眼睛和口鼻,佩戴口罩时“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不自行改造口罩,不在交谈时取下口罩。

  二、重点场所“全程戴”

  (一)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全程规范戴口罩

  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影剧院、文娱场所、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参加各类线下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进入厢式电梯等封闭空间时,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在餐厅、食堂等处于非就餐状态时,在医院就诊、陪护时,必须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

  (二)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全程规范戴口罩

  出现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状时,必须科学规范全程佩戴口罩。

  三、核酸检测“务必戴”

  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四、风险人员“严格戴”

  风险人员在处于集中隔离转运办理入住、取餐、核酸采样、外出就医、解除隔离等情况时必须严格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

  五、争当表率“示范戴”

  党员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带动亲友养成出门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带动广大群众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行为,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共同提升防疫能力。

  六、共同参与“全民戴”

  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时刻养成自觉佩戴口罩的文明习惯。

  防疫措施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好习惯,以从我做起的“小行动”,汇聚疫情防控的“大力量”,齐心协力筑牢守好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蕉岭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