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人士: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 4号)和《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粤府教督函〔2020〕21号),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组织开展2020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诚挚邀请您的参与!
调查方式及内容:扫描登录下方二维码填写网上问卷,以无记名形式进行。主要调查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包括在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公众满意程度。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