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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逾期年报将受罚
时间:2017-03-09 17:06:0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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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工商局举行“行风热线”反馈会,对上线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进一步解释说明,并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进行调查落实。

市民张先生问道:“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最近几年营业执照取消了年检,辖区工商所通知说,要我们自己网上年报,但我不知道怎样年报,怎么办?年报有时间限制吗?如果不年报会怎么样?”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从2014年开始,工商部门改革原来的企业年检制度,实行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不按规定报送的,工商部门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商事主体未按时年报的要即时补报并公示,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企业未按照规定时间公示年度报告,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个体户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的,将面临两种后果,一是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将影响企业的社会信誉,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则会受到一定数额的违法失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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