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群众投诉蕉岭县南磜镇北磜河旁养猪场(老板王兰胜)污染、生态公益林被盗砍及村民无证开采稀土等问题。
2、案件具体办理情况:2016年12月23日收到市转来的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四组交办件(第25批来信第33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和“五个一”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即对每宗案件落实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场以上交办会、研判会、一次以上现场督办)。包案领导陈德志常委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工作,亲自指导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南磜镇党委政府、环保、畜牧、林业、国土资源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认真开展检查、调查工作,共同推进交办件办理工作。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北磜生态公益林和生态林被人偷盗树木”问题的调查情况:经林业部门调取近期申请砍伐材料并深入现场初步调查,南磜镇北磜范围内共发现两处生态公益林被人砍伐,分别是石寨村白沙潭电站圳道以下至山脚河床的阔叶林和多宝村天子栋茶山内的杉木林,被破坏生态公益林的面积和蓄积情况,技术人员仍在核查之中(经现场核实发现,被砍伐林木数量较少)。据了解,因多年的封育管护措施,南磜镇石寨村白沙潭电站圳道两边的山林逐年茂盛,部分生长在圳道两边的林木因树冠高大,根系发达,影响电站圳道安全,因此村委会向南磜林业站申请砍伐圳道边沿部分杂木,因该电站圳道所经地段的林木均属生态公益林,故林业部门未批准其申请。多宝村茶山因茶带内杉木逐年长大影响茶树生长,经营者在未申请的情况下私自砍伐茶园内的杉木。经全面排查,南磜镇北磜片除上述两处地方发现有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现象外,北磜片其他地区的生态公益林暂未发现有被偷砍现象。目前,县林业部门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砍伐林木,并由森林分局和林政部门成立专案小组,对上述两处破坏生态公益林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二)关于群众反映“原北硛镇汰村有村民无证开采稀土”问题的调查情况: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查,原北硛镇汰村应为南磜镇三泰村。经查,南磜镇三泰村在2012年1月曾存在非法开采稀土行为,2012年,已依法对稀土场进行取缔、关闭,并对破坏的植被进行复绿。经近日现场检查,取缔关闭的稀土场未发现有人非法开采稀土的行为,群众反映“村民无证开采稀土”问题不属实。(三)关于群众反映“北磜河旁养猪场(老板王兰胜)养殖污染问题的调查情况:经现场调查,投诉件中所反映的“北磜河旁养猪场(老板王兰胜)”系指北磜土猪家庭农场,该猪场已划入禁养区。接到群众投诉件后,12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县环保局会同南磜镇干部到达现场调查,现场发现该猪场建有粪液分离、干清粪、雨污分流设施,未发现该猪场“上午10点到10点半”向北磜河“将猪屎猪尿往河里倒,造成河流污水横流”的现象;猪场边的北磜河两旁也未发现有猪屎的残留物,但在该猪场东面猪舍发现原来的排污管道破裂现象,环保部门现场要求该猪场立即停止将污染物向破裂的排污管道进行排污;并立即开展猪场的清理关闭工作。12月25日上午,县政府环保督察协调办案件组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判此案。南磜镇发挥禽畜养殖整治主体责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该养猪场负责人主动关闭养猪场。12月26日,县畜牧局根据禁养区的工作要求,依法注销了蕉岭县北磜土猪家庭农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44142710114014)。目前猪场负责人正在开展低价处理存栏生猪清理工作,争取近日完成该猪场的关闭工作。群众反映“北磜河旁养猪场(老板王兰胜)养殖污染问题部分属实。此交办件正在办理之中。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县林业部门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偷砍林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大排查行动,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坚决打击盗砍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二是对三泰村原稀土非法开采点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偷采、复采现象发生;三是继续督促该养猪场加快清理、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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