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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四组第19批来信第40号交办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公示
时间:2016-12-21 16:47: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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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第19批来信第40号案件群众投诉广福建材(蕉岭)精化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污染问题。

2、案件具体办理情况:我县收到此交办件后,针对信件反映的问题,县领导高度重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和“五个一”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即对每宗案件落实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场以上交办会、研判会、一次以上现场督办)。包案领导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工作,专门主持召开案件研判会并深入企业检查督促,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交办件办理工作。

12月18日、19日下午和夜间,县环保局到广福建材(蕉岭)精化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监测,在蕉城镇叟乐村委干部的全程见证、监督下,我局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查阅相关证照情况及排污设施运行情况,并依规对其正常生产情况进行监测。据查,该公司是于2001年注册成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728754104W),主要生产碳酸钙粉,目前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碳酸钙粉,已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编号:4414272011000015)。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粉尘经高效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回收利用,监测结果废气(粉尘)能达标排放,但厂区车间路面沉积有碳酸钙粉末,清洁生产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12月18日、19日厂界东面4个点位夜间监测的结果显示该厂厂界东面夜间噪声超标排放,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虽然对主要噪声源建有隔音降噪、减振处理设施,但用于噪声污染防治的设施已部分拆除或闲置,对噪声扩散造成一定影响。此交办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县环保局针对监测结果和检查情况,对其厂界夜间噪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拟给予行政处罚,要求其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该公司积极配合查处及整改工作,制订了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此交办件正在继续办理之中。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我县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加大案件办理工作力度:一是根据监测结果进行依法处理,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各类环保设施日常维护,防止因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要求企业立即落实隔音降噪整改措施,加强厂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原材料堆场防污设施,避免二次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四是该企业整改完成后,将邀请镇、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到企业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目前此交办件正在办理之中。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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