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来电投诉县龙腾旋窑水泥厂、广东油坑建材公司污染问题。
2、办理工作情况:收到市转来的交办件后,我县立即成立了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厂、广东油坑建材公司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陈德志常务副县长包案,并以县环保局为牵头办理单位,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组案件交办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厂、广东油坑建材公司污染防治工作。包案领导陈德志常务副县长亲自与县环保局等部门研究部署包案工作,要求快查快办,并深入到企业督导整改工作。12月4日,组织对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结果表明,此两家企业部分污染物排放超标。此交办件基本属实。目前,我县已依法对此两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分别处罚11万元罚款)。此两家企业12月5日晚连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3、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工作原则,坚决依法查处企业的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同时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来电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落实中。
蕉岭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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