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静夜清江
留言日期:
2024-03-01
主题:
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内容:
蕉岭如何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哪些流程?需要哪些条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1
答复时间:
2024-03-05
答复单位:
梅州市蕉岭县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静夜清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蕉岭县的实际情况,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在每年的十月份至十一月份为申请时间,申请人应在拟申请经营的所在镇政府应急办进行申请。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1.符合所在地县级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综合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每年的布点规划会有所调整,申请人可以在每年的十月份至十一月份在拟经营的所在镇政府应急办咨询、申请,符合布点规划数量的由所在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查和场地勘查);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实行专店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且不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焦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内保证安全通道畅通;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提供所需的材料: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材料复印件;3、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4、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5、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证书或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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