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于2015年4月24日重新作出修订。其中,对烟叶种植、收购和调拨章节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为切实加强我县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县政府拟订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专卖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6月26日止,未收到对《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叶专卖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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