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的关闭拆除退养步伐,参照毗邻县的做法和奖补标准,县政府拟定了《蕉岭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猪场拆除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按《关于印发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相关制度的通知》(蕉府明电〔2014〕9号)规定,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6月7日止,未收到对《蕉岭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猪场拆除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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