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蕉岭县地表水功能区划》,按《关于印发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相关制度的通知》(蕉府明电【2014】9号)文件规定,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3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蕉岭县水务局
地 址:蕉城镇新东路25号
邮政编码: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93995
电子邮箱:mzjls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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