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消火栓的管理,充分发挥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灾中的作用,保障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县政府制定了《蕉岭县消火栓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812311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ldd119@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消防大队(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消火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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