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和促进我县总部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县政府拟订了《蕉岭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8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7874674;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lczys@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财政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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