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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9-11 16:53:1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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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蕉岭县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管理使用,为入驻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成长环境,培育孵化新业态新产业新经济,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县工业园区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县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县科工商务局初拟《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911日起30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内向县科工商务局反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787547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mbgs@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北街56号蕉岭县科工商务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注明“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2024911日    




附件:《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对《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