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蕉岭县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范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管理使用,为入驻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成长环境,培育孵化新业态新产业新经济,促进园区产业集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县工业园区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县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县科工商务局初拟《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787547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mbgs@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北街56号蕉岭县科工商务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对《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