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函〔2026〕51号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赖秋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华南中蜂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规划列入长潭水库扩容建设项目康养农文旅板块规划的建议》(第20260040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华南中蜂保护区及相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
针对项目涉及林地使用的情况,我县将提前介入,协助项目单位科学选址,严格避开生态敏感区域,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对符合林地使用条件的项目,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主动配合项目业主做好林地报批服务,加快审批流程,并在年度林地定额分配中,对保护区基础设施及配套产业项目予以重点倾斜,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我县将结合长潭水库扩容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持续强化用地保障,配合指导项目单位优化选址,通过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切实保障国家级华南中蜂保护区及蜜蜂+N产业建设用地需求,推动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关于华南中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融入康养农文旅板块
我县已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该区域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带规划编制及项目谋划工作,项目库已初步布局康养旅游相关内容,与我县深挖长潭水库资源、打造世界级“湖泊+”康养旅游先行地的目标相契合。下一步,我县将及时把“国家级华南中蜂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需求反馈至规划编制单位,积极争取将其统筹纳入规划设计,实现一体推进、协同发展,全力推动我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助力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
我县将以此次代表建议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县级部门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县域内华南中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长潭水库扩容建设项目康养农文旅板块在我县范围内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专此函达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