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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州市第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008、第2017005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7-08-28 10:59: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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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我县对梅州市第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008、第2017005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蕉岭县历来高度关心离任村干部生产生活情况,严格落实市委有关村干部激励保障“1+4”文件要求,从20107月起给全县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比市文件要求提前半年,让全县离任村干部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全县共有离任村干部2675人,其中200871日前离任的有2323人,200871日后离任的有352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0871日前离任的村干部,按市、县财政64比例负担离任村干部补贴。其中,任职年限在10年以下的有1341人,采取一次性发放补贴的形式对他们进行补助,已于20111月全面落实完成;任职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982人,根据相关标准从60周岁开始按月发放补助,任职10-12年的每月发放100元,12-15年的每月发放130元,16-18年的每月发放160元,19-21年的每月发放190元,22年以上的每月发放220元,每月由镇财政所直接划拨至离任村干部银行账户。200871日后离任的村干部有352人,大部分参加了养老保险,除今年新离任的村干部外,其余离任村干部均在离任时按照任职1年补1个月工作报酬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今年新离任的村干部生活补贴也将在近期发放完成。

据了解,省、市正积极谋划,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相关政策,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届时,我县将严格落实省、市精神,做好离任村干部补贴发放工作。目前,我县仍有个别离任村干部向上反映离任补贴过低的问题,我县各级部门也在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说明工作,至今暂未发现有过激的异常情况。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