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风高物燥火险级别极高,为加强火源管理和火灾预防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发布《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为此,于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在“中国蕉岭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至10月15日止,未收到对发布禁火令的来电、来信及邮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