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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8-31 10:38:16 |
名 称:关于张永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2017〕9号 | 主 题 词: |
蕉府〔2017〕9号
关于张永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彩波的提请,蕉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通过:
决定任命:
张永超同志为蕉岭县林业局局长;
吴丽丽同志为蕉岭县财政局局长;
赖天德同志为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肖培彬同志为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刘文龙同志为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晓东同志为蕉岭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杞文同志的蕉岭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林文建同志的蕉岭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张永超同志的蕉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吴丽丽同志的蕉岭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罗威海同志的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涂涤江同志的蕉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赖天德同志的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汤东康同志的蕉岭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职务。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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