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7-8-31 10:39:34 |
名 称:关于汤东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蕉府〔2017〕10号 | 主 题 词: |
蕉府〔2017〕10号
关于汤东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汤东康同志任县招商局局长;
徐向星同志任县档案局局长;
涂国青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曾维夫同志任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汤志军同志任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文龙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礼海同志的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晓东同志的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县供销社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黄跃生同志的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赖玉梅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军同志的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赖会南同志的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小坤同志的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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