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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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04-30
关于公开遴选蕉岭县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8-02-27 15:46:4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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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7〕224号)文件精神,结合蕉岭构建“富硒生物科创中心”平台,开发“绿色、健康、高值”优质产品,打造“富硒、健康、长寿”产业链的实际,围绕开发富硒养生红糖等系列产品,培育种植富硒甘蔗专业人员,制订了《蕉岭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培育种植甘蔗新型职业农民69人,其中培育青年农场主不少于4人,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培育任务。为高质量地完成该项培育任务,现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基地库省级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能够根据粤农〔2017〕224号文关于第二阶段课程设置的要求,(联合)电商培训资质培训机构组织到省级以上大型电商产业园区参观学习;

八、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接受不超过三家的省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组成联合体参与遴选;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3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发送或纸质版邮寄至蕉岭县农业局。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7号蕉岭县农业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3-7865731

蕉岭县农业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