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广东省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我县第二批申报项目进行了联合验收,有13个设施设备符合补助标准,验收合格,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4日共7天。
联系电话:0753-7865782,传真:0753-7866712
联系人:陈建光
附:
公示附表广东省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验收合格设施设备表(第二批).xls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