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州市落实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决议(2019-2023年)总体实施方案》(梅市府办函[2019]76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梅州市市级畜牧品种改良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76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南中蜂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
1.扶持对象:国家级华南中蜂保护区和省级华南中蜂保种场。
2.国家级华南中蜂保护区申报基本条件:
(1)设在畜禽遗传资源的中心产区,范围界限明确;
(2)保护区内应有2个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公里;蜂种保护区具有自然交尾隔离区,其中,山区隔离区半径距离不小于12公里,平原隔离区半径距离不小于16公里;
(3)保护区具备一定的群体规模,单品种资源保护数量不少于保种场群体规模的5倍,所保护的畜禽品种质量符合品种标准;
(4)有切实可行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案,有科学合理的配种留种制度、血缘更新计划和动物防疫制度等。有保护区建设单位与保护区内养殖场(户)签订的保种协议;
(5)有国家级华南中蜂保护区批准文件。
3.省级华南中蜂保种场申报基本条件:
(1)场址在原产地或与原产地自然生态条件一致或相近的区域;
(2)场区布局合理规范,保种群与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商品群分开饲养,具有相对独立的养殖区域;
(3)防疫隔离条件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
(4)有与保种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主管生产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保种工作的技术人员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掌握保护畜禽遗传资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种畜禽来源清楚,符合品种特征特性;
(6)有切实可行的保种方案,包括保种原则、保种目的、保种方法、技术路线、保障措施、保种效果监测等;
(7)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饲养、繁育、免疫等技术规程,有完整的保种记录和系谱档案资料;
(8)符合种用标准的单品种基础畜禽数量要求;
(9)有省级华南中蜂保种场批准文件。
4.省级华南中蜂保种场申报必备条件:
(1)华南中蜂种用标准的单品种基础60群以上;
(2)取得有效的《养蜂证》;
(3)取得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取得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5)在全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养殖备案。
二、粤东黑猪保护和开发利用项目
1.扶持对象:国家级粤东黑猪保种场和省级粤东黑猪保种场。
2.申报基本条件:
(1)场址在原产地或与原产地自然生态条件一致或相近的区域;
(2)场区布局合理规范,保种群与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商品群分开饲养,具有相对独立的养殖区域;
(3)防疫隔离条件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
(4)有与保种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主管生产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保种工作的技术人员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掌握保护畜禽遗传资源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种畜禽来源清楚,符合品种特征特性;
(6)有切实可行的保种方案,包括保种原则、保种目的、保种方法、技术路线、保障措施、保种效果监测等;
(7)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饲养、繁育、免疫等技术规程,有完整的保种记录和系谱档案资料;
(8)符合种用标准的单品种基础畜禽数量要求。
3、申报必备条件:
(1)粤东黑猪种用标准的单品种基础存栏母猪100头以上,公猪12头以上,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2)养殖场环境登记表备案或环评审批告知承诺或其他环评手续齐全;
(3)设施农用地审批等手续齐全;
(4)取得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取得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6)在全国畜禽养殖直联直报系统进行养殖备案;
(7)有国家级或省级粤东黑猪保种场批准文件。
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书、承诺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备案表,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或环评(蜜蜂养殖除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请我县有意向、符合要求的养殖企业于2022年4月22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屠宰股报名申报。联系人:汤尚永;电话:7879213。
附件:1、2022 年梅州市市级畜牧品种改良建设项目申报书(式样)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