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1730号文件精神),根据《蕉岭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实施方案》,我县拟筹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申报、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服务,促进全县合作社实行行业自律、规范提升。现需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实施主体要求:一是我县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或我县成立一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二是证照齐全,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县城有固定办公场所;四是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财务等制度健全;五是服务能力强。
二、有意向参加的经营主体,请于2020年6月5日下班前,带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情况简介,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后确定一个实施主体。
联系人:古夏冰;电话:13923041175。
附:19粤农农函1730号-(农村指导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的通知.pdf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