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蕉岭县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高素质农民66人,为整合优质资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现将蕉岭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省级审核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以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教学能力。
二、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教学实践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能够根据《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培训内容,联合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电商基地、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系统完整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五、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教学能力和学员跟踪服务能力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但具《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培训机构遴选条件之6、7情形之一,申报材料概不受理,同时不得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予其他培训机构。
欢迎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蕉岭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1号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3-7865731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