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蕉岭县2018年度支持(水稻)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蕉岭县2019年度早晚两造各种植3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给予农机设备购置50%的补贴,早晚两造各种植5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给予加工设备购置60%的补贴。2020年1月14日、15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第二批农机加工设备购置补贴对象资格及补贴机械进行现场审核验收,蕉岭县有12户水稻种植经营主体符合补贴条件。现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蕉岭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地址:蕉岭县朝阳路51号邮政编码:514100
电话:0753-7866718联系人:杨先生
附:蕉岭县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农机加工设备购置补贴公示表(第二批).xlsx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