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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11-12 11:13:5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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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11-12 11:13:55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函〔2016〕72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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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函〔2016〕72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

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

示范区筹建规划的通知

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工商和质监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9  


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成为广东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提升集聚区承载力和产业集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切实推进品牌战略发展,努力将我县打造成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我县水泥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努力推动发展动力实现新转换,促使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增强水泥产业发展后劲,实现资源的整合利用,使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做优做强水泥支柱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相协调,把蕉岭打造成为广东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提升原则。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模式和方法,提高质量工作的有效性,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质量安全管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基础工作、质量文化建设方面不断提升。

(二)坚持品牌战略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县水泥产业的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消费者认可的知名品牌。

(三)坚持示范带动原则。严格按照验收指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形成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使筹建工作真正成为水泥企业提升质量的标尺,成为区域创建品牌的助推器。

(四)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引导、政策扶持力度,创新管理体制、产业政策等发展模式,增强加快水泥产业的发展动力。

(五)坚持科学发展原则。科学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形成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努力打造百亿绿色建材产业

三、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百亿新型建材产业发展定位,以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为目标,以塔牌集团为龙头,以蕉岭县为基地,建设粤东水泥生产基地。突出新型建材环保节能特点,实施塔牌集团年产600万吨水泥熟料项目、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实施皇马公司年产100 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旋窑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实施广东油坑建材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旋窑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以及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工程项目。将蕉岭打造成为产业链条完整,产品质量上乘,品牌效应明显的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

四、任务措施

(一)制定明确清晰的园区品牌建设规划。

1. 制定并出台区域品牌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品牌建设规划,将品牌建设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聘请有关专家对品牌建设规划进行论证。(责任单位:县府办、县科工商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

2.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县府办)

3. 为实施区域品牌建设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将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 制定并出台品牌培育、保护政策和措施。制定并出台扶持水泥产业加强品牌培育和改进提升政策措施;制定并出台奖励企业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政策措施;制定区域品牌危机应急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园区品牌文化。

5. 出台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宣传口号。通过社会征集,形成创建工作宣传口号;通过路牌、报纸、网络等途径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6. 形成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品牌建设理念。研究形成区域品牌建设理念得并在园区内广泛宣传品牌建设理念。(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商和质监局)

7. 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向社会公开骨干企业质量诚信承诺;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应整改退出机制;建立包括产品质量溯源的产品质量信用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

8. 推动知名品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标杆示范企业;组织标杆企业开展分享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和品牌经营经验的活动。(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科工商务局)

(三)夯实园区品牌建设的质量基础。

9. 建立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综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度、每季度上报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

10. 加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建立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及地方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行政辖区质量和打假责任制,遏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水泥产业质量状况监控。(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安全监管局)

11. 加强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严格出入境人员、动植物产品等检验检疫,加强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查验和管理,确保出口商品不发生境外通报或退运。(责任单位:县科工商务局)

12. 加快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国家水泥质检中心的后期配套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财政局)

13. 夯实标准、认证认可等质量工作基础。出台专门措施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出台政策措施鼓励骨干企业通过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覆盖率100%),以及节能减排等认证,推动骨干企业获得环保、低碳、节能、节约资源认证。(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科工商务局、县环保局)

14. 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活动;投入资金、出台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骨干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

15. 质量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鼓励和推动企业参加省、市质量奖评审;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向公众开放的质量宣传室。(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教育局)

(四)取得明显的园区品牌建设成效。

16. 知名品牌的建设。鼓励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称号,以及获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等省级荣誉;动员骨干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品牌价值评价,为企业提供相应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

17. 品牌产品的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年度测评;行政部门定期研究品牌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并指导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财政局)

18. 深化品牌建设意识,营造有利于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委托权威机构每年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及保护等系列讲座;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开展品牌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县工商和质监局、县财政局)

19. 发展成效。近两年内生产总值增长以及区域利税增长情况良好。(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五)提升园区品牌建设工作示范作用。

20. 集中布局形成产业链。通过合理布局水泥产业项目,提高水泥产业聚集度,完善产业链配置,使水泥产业总产值占GDP比重达40%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保持效益逐年递增;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三年在90%以上。推动水泥产业联盟的形成,组织制定联盟标准。(责任单位:县科工商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统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环保局、县市场安全监管局)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69月至201611

按照《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创建区验收细则》,结合我县水泥产业发展规划,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筹建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筹建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11月至201710

逐一量化目标,明确时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召开大会,印发文件,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施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达标。做好迎接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自查总结阶段201711月至20185

按照《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创建区验收细则》进行自查,迎接专家组考核,并按照考核意见和整改建议进行完善,考核合格报梅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筹建总结报告、自查材料及验收表以及专家组的考核材料报省质监局申请验收。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85月至20188

全力准备,迎接省质监局检查验收,并通过考核验收,完成筹建工作。

六、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成立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筹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筹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顺利完成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包括县府办、县工商和质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工商和质监局,负责示范区筹建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碧华同志兼任。

(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示范区筹建工作制度,促使各部门共同推进示范区筹建工作。一方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部门、专家组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示范区筹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将示范区筹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明确筹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目标分解并定期组织考核。对筹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人才保障。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有关企业等地聘请有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蕉岭县创建广东省水泥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规划专家组,对整个筹建工作进行指导,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选拔、招录优秀人才,建立水泥行业专家库,为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

(四)经费保障。县财政将示范区筹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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