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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坊镇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时间:2021-04-15 10:41:5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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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2021年蕉岭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镇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合理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蕉岭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统一部署,结合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况开展检查,重点对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隐患排查。

  三、检查频次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食品生产单位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年现场检查分别不得少于 1、2、3、4次;其中食品小作坊参照C级风险实施管理。根据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举报投诉和舆情事件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企业的监管。对本镇消费量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和单位,适当提高监督检查力度。

  四、检查安排

  县、镇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覆盖5类发证产品;辖区内获证企业少于5家的,要组织全覆盖检查;获证企业数5家以上的,应根据监管实际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