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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项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
时间:2019-05-27 19:06: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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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13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每月要组织1次以上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教师陪餐制度,每天每餐均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教师各一名与学生共同用餐;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试餐陪餐制度。

通知指出,各学校应当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确保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百分百体检、培训双合格;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在学校食堂的五个重点区域安装摄像头,并储存不少于15天的视频资料;食堂就餐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建立农产品检测室,配备检测设施设备,300人以下的要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箱;食堂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通知提出,今年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优秀(A级)比例超25%,A级比例应逐年提高。[记者:黄梅芬 编辑:黄东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