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梅市市监〔2022〕70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pdf
附件2.《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docx
附件3.《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解读.docx
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