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切实防止耕地撂荒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化、生产作业机械化等六大举措,力争到2025年耕地保护利用经验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树立典型、提供示范。
这六大举措包括:
一、土地流转集约化。对弃耕抛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撂荒耕地的,限期恢复耕种;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将闲置土地或撂荒耕地以一定价格预流转集约储备。
二、生产作业机械化。鼓励打乱耕地四至,促进“小块田”变成 “大块田”;加大基本农田“三线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农机推广示范力度,重点提高水稻(旱粮)机插(种)率。
三、服务托管社会化。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社会化托管服务。探索开展撂荒耕地兜底种植、兜底销售等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县镇村三级托管体系。
四、优势产品品牌化。着力打造“客都米”等区域农业特色品牌。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
五、支撑保障规范化。开展主要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重点推广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技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农业金融服务;加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力度。
六、产品销售市场化。鼓励设立市、县级营销中心,负责大米等主要农产品的市场开发推广。积极推送复耕复种农产品直供粤港澳大湾区。(记者:丘运东)